关于举办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华南师范大学校赛的预通知

2025-03-30 19:05: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创业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学院(含研究院、学部、书院,下同)、各部处、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给“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参赛学生代表重要回信精神,进一步做好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工作,现决定举办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华南师范大学校赛(以下简称“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内容

(一)参赛要求

1.参赛对象。我校全日制在读和毕业5年以内(以教育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为准,不含在职教育,下同)的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年龄不超过35岁。参赛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学生,每位参赛选手最多只能担任一个项目的负责人(队长),但可以作为项目成员同时参加其他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大赛的路演和答辩环节(如有)。

2.参赛形式。参赛选手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跨校组建团队的,项目负责人须由我校学生或毕业生担任。

3.参赛选手和项目赛道组别要求。参赛项目归属单位以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为准。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往届国创大赛通知,各赛道、组别的参赛选手和项目条件如下:


赛道
组别

       参赛选手条件

    参赛项目条件










高教

主赛道


本科生创意组


参赛申报人为团队负责人,且全体成员均为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不含在职教育,下同)


1.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未进行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比赛(参赛申报人为成果第一完成人或第一所有人的除外)


研究生创意组

1.参赛申报人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项目成员可为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科生。



本科生创业组

参赛申报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本科生(即2020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项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权不少于10%,且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参赛项目须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教育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

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研究生创业组

1.参赛申报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项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权不少于10%,且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2.参赛项目团队成员可为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科生










红旅赛道





公益组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内(即2020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的全日制学生。

1.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创意组

1.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参赛项目未完成工商等注册。






创业组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内(即2020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的学生;

2.项目负责人须为法定代表人,其股权占比不少于10%且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少于1/3。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产业命题赛道




产教协同创新组

1.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支参赛团队只能选择一题参加比赛,允许跨校组建、师生共同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揭榜答题的实际核心成员。

2.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即2020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的全日制学生。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正式入职的教师。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教师(2025年8月15日前正式入职)。

 

(具体要求详见产业命题赛道方案)


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深度推进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基于“四新”建设的内涵和要求,推动解决制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各类难题,加速产业转型升级与迭代创新。


区域特色产业组


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具有创新性的技术解决方案,助力构建具有竞争力的区域产业生态。


4.往届获奖项目参赛方式与要求。为鼓励往届参赛项目不断进步,推动大赛育人常态化,扩大受众面与影响力,同时保证赛事公平,往届获奖项目须通过以下方式之一参赛:

(1)冲锋营。在2020-2024年大赛中获得校赛金奖及以上的项目,经自主申报,并经组委会办公室认定其项目主体(项目主创、核心成员、项目产品/服务和科技成果等)不发生大幅改变的情况下,可以候选种子项目的身份参加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的“创新创业先锋训练营(冲锋营)”集训,不再参加校赛,经集训获得“良好”及以上评价等级的,可获得参与本届省赛代表选拔的机会。

(2)种子营。往届曾获校级银奖以上的项目,存在再次参赛的项目名称、负责人、成员不同,但与往届作品内容有三分之二以上相同的情况的,须以参加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的“创新创业先锋训练营(种子营)”方式参赛,为保护往届参赛作品的著作权,项目申报时须获得原获奖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指导老师共同亲笔签名同意的授权书(作为《参赛作品申报表》的附件),否则视为参赛无效。

“创新创业先锋训练营”的申报将另行通知。组委会对往届获奖项目参赛实施全过程管理,未经许可使用往届获奖项目有关资料参赛引起纠纷和法律后果由参赛选手承担。

(二)校赛赛道安排

  校赛设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以下简称“红旅赛道”)、产业命题赛道比赛,参赛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赛道比赛(同一个项目只能参加一个主赛道或红旅赛道)。校赛的产业命题赛道比赛为揭榜答题制,将根据上级组委会部署另行通知,校赛产业命题赛道与主赛道、红旅赛道分开进行,以组委会通知为准。

  校赛不设立主赛道的国际项目部分,国际项目参赛方式将另行通知。各赛道详细方案可参考本通知附件。

(三)比赛方式

  校赛设置院级初赛、校级复赛、校级决赛三级赛制。

  院级初赛由各学院自主举办,各学院对本单位上交的参赛项目资料(项目计划书、PPT等)进行院级评审,可采用多种评审方式,如通讯评审、现场评审等,依据评审结果产生晋级复赛的项目。

  校级复赛、决赛以赛道为单位分组评审,由学校组委会组织。校级复赛采取项目“商业计划书+网评PPT”方式进行评审;校级决赛采取项目“现场公开路演+答辩”的方式进行。


三、赛程安排

  本届大赛赛程安排如下,校赛具体流程和时间根据上级组委会通知可能进行一定的调整。

(一)宣传发动、培训辅导、发动报名(4月15日前)

校院两级制定大赛组织实施计划,在学生中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开展参赛培训和指导。各学院可提前组织发动项目预报名,待系统开放后正式报名。

(二)院级初赛(教育部大赛系统开放后1周内)

1.报名。各学院组织参赛团队通过“大赛报名系统”(网址 https://cy.ncss.cn)进行选手身份注册、创建项目和报名参赛(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并根据报名系统的提示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为确保系统留有参赛报名记录,报名截止时间由各学院自行拟定,但不得早于报名系统开放之日。

注意:佛山校区工学部、汕尾校区行知书院为方便区分,请在系统报名时填写“学院名称”时增加“工学部/行知书院”为前缀。佛山校区工学部、汕尾校区行知书院的组成学院原则上在工学部、行知书院指导下进行初赛和推荐晋级。

2.初赛。各学院对报名参赛项目组织评审,得出项目成绩排名并公示。 

(三)推荐名额核定与晋级校级复赛(时间另行通知)

1.复赛名额。学校组委会将于系统开放1周后导出系统参赛数据,核定各学院系统中成功报名项目数,并公布各学院晋级复赛名额(含上届“优秀组织奖”奖励名额)。各学院参赛项目系统报名数统计以“本院(即系统中“所在院系”的学院全称)学生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项目数”为准。各学院晋级至校级复赛名额计算规则和奖励政策如下:

(1)以系统中各学院成功报名项目数为准确定名额:学院报名项目数为6-10个的,晋级校级复赛名额为1个,项目数达到10个后,每增加10个项目,增加1个晋级名额。

(2)获得2024年大赛“优秀组织奖”的学院,增加晋级校级复赛名额1个。

2.晋级推荐。各学院根据院级初赛成绩排名和学校组委会发布的复赛名额数量,将推荐晋级校级复赛项目汇总名单(附件1)提交至学校组委会(已通过双创营(种子营)考核获良好等级以上的项目直接晋级校级复赛,不占用各学院推荐名额数,无须列入学院推荐晋级名单)。

3.资料提交。经学校组委会复核后,学院按要求将晋级复赛项目的参赛资料提交至组委会。

(四)校级复赛

1.参加校级复赛项目由以下方式产生:

(1)各学院根据核定名额推荐晋级的项目;

(2)入选创新创业先锋训练营(种子营)并在考核获得良好及以上等级的项目;

(3)符合条件参加高教主赛道创业组、红旅赛道创业组的项目,须确定自身项目和选手均符合参赛条件的前提下,直接向组委会联系提交按复赛要求准备的复赛项目材料,不占用学院晋级名额。

2.校级复赛采用“商业计划书+网评PPT”评审方式进行,不设现场答辩环节。晋级复赛项目团队须将商业计划书、网评PPT于规定时间前上传至学校组委会指定系统,学校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集中评审,根据成绩排名择优选拔项目晋级校级决赛。校级复赛阶段将评选出部分铜奖、优胜奖获奖项目。

(五)校级决赛暨颁奖仪式(拟5月上旬)

校级决赛参考省级大赛现场评审标准,采取项目现场“路演+答辩”的方式进行,评委根据项目展示汇报及答辩情况进行评分,评选出各赛道的金、银奖获奖项目。

(六)省赛项目选拔赛(省赛推荐截止日前)

参加本届省赛团队选拔的项目由以下方式产生:

(1)本届校赛中各赛道获金奖项目;

(2)创新创业先锋训练营(冲锋营)轮训中获得良好以上评价等级的项目;

(3)根据参加省赛赛道组别需求,由组委会综合评委意见和成绩排位遴选的银奖项目。

省赛项目团队选拔与学校省赛集训营合并进行,前期为训练营专家辅导打磨,轮训结束后,根据省赛组委会核定我校省赛晋级名额,通过“网评评分”+“综合评价”方式选拔出代表学校参加省赛的项目。


四、奖项和奖励设置

(一)校赛奖项设置

校赛设金奖25-30个、银奖约35-40个、铜奖60-70个,优胜奖若干,设单位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老师奖若干。

(二)省赛、国赛追加奖励

1.参赛项目代表学校参加省赛、国赛获得优秀成绩的,除获得省赛、国赛组委会奖励外,学校将根据《华南师范大学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办法(试行)》(华师〔2020〕130 号)按照所获最高级别奖项进行追加奖励。

2.我校教师指导参赛项目获得国赛银奖或以上的,学校将根据《华南师范大学高端代表性成果奖励办法(试行)》进行追加奖励。

(三)第二类课程学时认定

大赛为学校本科第二类课程支持项目之一。参赛申报人(队长)以及成员符合课程认定条件的,可认定为修读“国创大赛”系列第二类课程,获得6-18个(分别对应校赛、省赛、国赛)学习小时数,具体认定条件以创业学院课程通知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大赛沟通联络平台

为方便各学院、参赛团队及时了解大赛进程、促进组队交流,组委会组建了大赛沟通联络平台如下:

1.创业学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es.scnu.edu.cn/

2.创业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群)。关注“华南师范大学创业学院(官方公众号ID:华南师范大学创业学院)”,回复“国创大赛/创新大赛”等关键词获取微信群入群二维码。

3.校内双创项目交流平台。为促进参赛项目与选手交流,组委会拟引进双创项目交流平台,以供项目发布人才招募等信息,具体另行通知。

(二)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0-85212265 020-39310853转 黄老师 钟老师

(三)注意事项

1.因大赛赛程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师生及时关注学校组委会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官方公众号ID:华南师范大学创业学院),以及时了解大赛有关资讯动态。

2.学校组委会可能将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对参赛相关要求和日程进行调整,届时以学校组委会发出的大赛专项补充通知为准,未尽事宜,由学校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华南师范大学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

2025年3月28日 

2025国创大赛华师校赛-附件及资料包.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