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决策部署,培育女大学生创新创业人才和项目,营造关心支持女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第四届广东女大学生创新创业邀请赛(以下简称“邀请赛”),将于2023年3月至5月举办。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及有关单位可推荐本校优秀项目参赛。我校拟推荐项目参与邀请赛“互联网+”创新创业赛道,为项目参与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打下基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方式和要求
(一)邀请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原则上中途不得换人。
(二)参赛项目团队的核心成员至少1名为女性,参加路演的项目须有女性参赛人员。
(三)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四)参赛项目应有1名以上的指导老师。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互联网+”创新创业赛道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本次推荐参赛的创意组项目和创业组项目合计不超过5个,其中,创意组项目最多不超过4个。
(一)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服务模式或针对生产加工工艺进行创新的改良技术,在被推荐参加邀请赛时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创业组
1.参赛项目在被推荐参加邀请赛时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8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邀请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港澳台籍参赛申报人可以适当放宽学生身份的要求。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女性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不少于10%,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三、评审规则
(一)评审规则
初赛及决赛对应参照最新版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职教赛道创意组、创业组的评审要点进行评审,评审规则另行通知。
(二)初赛与优胜奖评奖
初赛采用专家网上评审的方式,创意组排名前30%的项目进入决赛,创业组排名前45%的项目进入决赛,未进入决赛的项目获得优胜奖。
(三)决赛与金银铜奖评奖
创意组初赛排名前15%的项目、创业组初赛排名前25%的项目进行决赛现场比赛,采取项目路演和答辩方式,决出本赛道创意组和创业组金奖、银奖。进入决赛但未进入现场比赛的项目获得铜奖。
四、奖项设置
赛道 | 类别 | 奖项 | 名额 | 奖励 |
“互联网+”创新创业赛道 | 冠军争夺赛 | 冠军奖 | 1 | 荣誉证书 |
亚军奖 | 1 | 荣誉证书 | ||
季军奖 | 1 | 荣誉证书 | ||
“互联网+”创新创业赛道 | 创意组 | 金奖 | 5% | 奖金+荣誉证书 |
银奖 | 10% | 奖金+荣誉证书 | ||
铜奖 | 15% | 荣誉证书 | ||
优胜奖 | 若干 | 荣誉证书 | ||
创业组 | 金奖 | 10% | 奖金+荣誉证书 | |
银奖 | 15% | 奖金+荣誉证书 | ||
铜奖 | 20% | 荣誉证书 | ||
优胜奖 | 若干 | 荣誉证书 |
五、项目参赛申请
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4月28日晚21:00
参赛步骤:
1.报名。参赛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参赛申报问卷https://www.wjx.cn/vm/tx0Xewv.aspx#
2.创业学院汇总申请,并向组委会提交项目名单,组委会分配参赛系统账号和密码,各参赛项目通过邀请赛线上系统填写上传参赛有关资料,并根据组委会通知参赛。
参赛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20-85212265
附件:
附件1 关于举办第四届广东女大学生创新创业邀请赛的预通知.doc
华南师范大学创业学院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