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学院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

2021-08-17 15:43:43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创业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粤府〔2015〕28 号)、《关于印发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9〕211 号)等文件要求和相关工作安排,2021 年度省在全省范围内资助 1000 名有发展潜力的初创企业经营者,参加高层次进修学习。现就报名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广东省登记注册 5 年内(在 2016 年 8 月 3 日后登记注册)小型微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初创企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人员(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股东、副总经理等主要领导职务的经营者。每户初创企业申请参加培训人员限 1 名(申请参加人员须保证有参加培训时间)。

2.参加过往年地市和省级组织的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的学员及其所在企业的其他人员不得再报名参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经营者不能报名参加。

3.获得过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创业比赛奖项的个人和所在企业经营者,可优先录取。

二、培训安排

1.培训内容和方式。通过公开招标程序确定中山大学等 6 家机构承办 2021 年度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培训内容分六个专题,包括经营管理能力提升、数字经济时代的项目管理、商业模式创新、融资发展与金融创新、品牌塑造与营销、涉农经营管理能力提升。采取集中授课、参观考察、交流对接相结合的培训方式,每个班次 30-35 人(培训机构承办的具体专题项目表见附件1)。

2.培训时间、地点。学制一般为 3-6 个月,集中授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工作日晚上或周末,授课地点原则安排在广东省范围内。

3.培训补助。省财政按 10000 元/人的标准给予资金补助,超出部分由学员自行承担,学员在校培训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报名及录取程序

1.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可自主选择 1 个专题培训班,统一通过网络方式报名。每人限报 1 个专题培训班,重复报名无效。

报名网址:http://hrss.gd.gov.cn/zwfw/ywztc/index.html

报名者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政务服务栏目-业务直通车”,点击“广东省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学员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网络报名通道开通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6 日—9 月 16 日 18 时(如报名截止未达到招生人数会适时再次开放报名通道)。

3.提交的材料和要求。上传《广东省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学员报名申请表》签名盖章扫描件(见附件 2)、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扫描件、身份证明扫描件、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报名信息填写要求:报名信息必须如实填写,企业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须与营业执照一致,不得填写简称。

4.确定录取学员。承办机构根据申请人申报的学历、工作经历和创业历程、政府部门表彰奖励和所在企业的职工总数、企业综合情况综合评价,按照评分高低拟确定录取学员名单,报名截止 20 个工作日内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定后在厅官方网站公布录取学员名单。

5.学员报到。承办机构通知学员办理报到等手续。

四、后续服务

学员按规定完成学业的,承办机构颁发结业证书。承办机构在培训班结束后可评选出一定名额优秀学员,优秀学员可优先推荐参加创业大赛、创业项目推介等活动,参加培训机构发起的校友交流活动,共享相关创业资源对接服务平台。

五、其他事项

1.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利用创业孵化基地等平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承办机构要宣传发动和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并指导和协助其通过网络报名。

2.我厅已委托广东粤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通过台账检查、实地座谈、电话访谈等形式对培训全过程进行监管,请培训学员和承办机构予以支持和配合。

3.本通知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丽娜,联系电话:020-83325693。


附件:1.2021 年度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专题项目表

    2.广东省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学员报名申请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 年 8 月 3 日


文件下载: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