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赢启航、“十”力全开!第十届“赢在广州”火热报名中!

2021-05-27 14:55:45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创业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2021年第十届“赢在广州”暨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创业大赛全面启动!

大赛以“助你创业 赢在广州”为主题

今年赛事安排在4月-12月

 

欢迎有颜有才、有创意、

满怀创业热情的你们!

快带上项目、叫上伙伴组队报名吧!

 

注意注意!

本次大赛华师校赛报名截止时间为

5月16日24:00

记得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啦!

赢在广州1.jpg 

 

一、参赛细则

(一)参赛方式

本次赢在广州华师校赛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华师校赛合并举办,将从“互联网+”华师校赛及双创营(省赛种子营)中选拔优秀项目团队代表学校参与赛事,有意向同学请于5月16日24:00前互联网+”大赛系统内进行报名(即想要参加赢在广州华师校赛的同学需参加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华师校赛高教主赛道本科生创意组或研究生创意组)。

(二)参赛对象

全省高校和港澳地区在校学生

1.广东省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

2.香港、澳门地区在读大学生

每个参赛成员须由学校出具在校学生证明

注:港澳赛区将选拔5优秀创业项目晋级大赛决赛。

(三)参赛要求

1.参赛者以团队形式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根据参赛团队项目负责人的学籍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

每队参赛团队报名人数不少于3人,不超过8人,均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各参赛团队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赛事答辩环节,答辩总人数不超过3人

3.曾获得往届“赢在广州”大学生创业大赛优胜奖及以上奖次的创业项目不得参赛。

4.参赛项目选题方向不限,鼓励拥有创业梦想与激情的在校大学生团队踊跃参加。

5.参赛项目所提出的产品或服务,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支持,具备可操作性,且参赛者必须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


二、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5月16日24:00前):宣传、报名、初赛及项目资料上传

由各高校自行组织初赛,每所学校选出3-5个优秀创业项目参赛,并按照相关要求上传至大赛官方网站(http://cyds.job168.com/index)。

港澳赛区将选拔5优秀创业项目晋级大赛决赛,并向大赛组委会提供晋级名单和相关项目资料。

注意:本次赢在广州华师校赛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华师校赛合并举办,将从“互联网+”华师校赛及双创营(省赛种子营)中选拔优秀项目团队代表学校参与赛事,有意向同学请于5月16日24:00前在“互联网+”大赛系统内进行报名(即想要参加赢在广州华师校赛的同学需参加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华师校赛高教主赛道本科生创意组或研究生创意组)。

 

第二阶段(6-9月):创业项目评审、指导完善

大赛组委会聘请创业专家,对创业团队资料及项目进行评审,最终评选出46个创业项目(含港澳赛区推荐项目)进入下一阶段。

 

第三阶段(9-12月):决赛与创业成果展示

 

三、奖项设置

(一)竞赛资金扶持

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5名、优胜奖35名、创业伯乐奖(指导老师)46名、创新奖若干名。

其中扶持资金分别为:一等扶持资金10、二等扶持资金8、三等扶持资金5、优胜扶持资金8000;创业伯乐扶持(指导老师)一等扶持资金5000元、二等扶持资金3000元、三等扶持资金2000元、优胜扶持资金1000元。

(二)创新奖

大赛设立创新奖,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三)组织奖

大赛设立优秀组织奖,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四)十周年特别奖

大赛设立特别奖项,对十年来一直为大赛服务的单位、专家等,由大赛组委会给予荣誉奖励。

 

四、配套奖励与支持项目

除扶持资金外,符合条件的大赛获奖项目和优秀项目可相应享受“N+”支持措施。

(一)创业补贴扶持

获得“赢在广州”创业大赛优胜奖及以上奖次,并于获奖之日起2年内(含参赛期间)在广州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的优秀创业项目可申领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给予一次性资助。

补贴标准如下:一等奖20万元,二等奖15万元,三等奖10万元,优胜奖5万元(具体按穗人社规字〔2020〕7号文执行)。

除以上补贴政策外,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可相应享受:

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具体按穗人社规字〔2020〕7号文执行)。

 

(二)孵化场地保障

参赛团队可申请入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设认定的创业孵化载体,享受一定年限的减免场地费孵化服务

(三)创业融资支持

获奖团队有机会获得大赛合作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股权投资,享受相关投融资对接服务

(四)创业担保贷款

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按每人最高3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5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贴息(具体按穗人社规字〔2020〕2号文执行)。

(五)交流对接平台

参赛团队可申请创业项目展示融资对接创业沙龙等交流对接活动,创业导师辅导服务。

 

五、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指导单位:

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承办单位:

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挂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牌子)

协办单位:

广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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