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华师校赛的通知

2021-04-16 13:42:05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创业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各老师、同学: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1〕2号),定于2021年4月至10月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总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由各院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地负责组织,总决赛由各地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为此,结合我校实际,决定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华南师范大学校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设立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校领导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创业学院院长担任,副主任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校团委、研究生院、科技处、社科处、人事处、财务处、创业学院等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行政正职担任,负责大赛统筹与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创业学院,办公室主任由创业学院负责人担任,负责大赛的宣传、组织、沟通、协调、执行、推进等日常工作。

组委会设评审专家组,由历届国省赛校外资深评委、相关行业专家和往届国省赛获奖项目校内第一指导教师组成,负责参赛项目评审、辅导与遴选。

二、校赛内容

(一)参赛对象

1.本次大赛面向华南师范大学全体在读和毕业5年(含)以内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以及在职在编教师(师生共创组)。每位参赛选手最多只能担任一个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项目成员参加其他项目(参与项目不超过3个)。参赛对象(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3月1日之后出生)。

2.参赛选手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队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项目负责人);各参赛团队必须确定项目负责人一人,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报名参赛,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赛事答辩环节。

跨校组建团队的,项目负责人须由我校学生或毕业生担任

3.鼓励曾获得往届“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省赛铜奖及以上奖项和校赛金奖项目再次在大赛官方系统报名参赛,以上往届获奖优秀项目不参与本次华师校赛评审,经组委会组织专家另行评审认定,符合条件的项目团队将与本次校赛选拔出的优秀项目(一般是金奖项目)一起编入学校“双创营(省赛集训营)”管理,参加系列辅导、打磨,获得参与华师省赛代表队选拔的资格。

(二)赛道安排

校赛设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以下简称“红旅赛道”),参赛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大赛主赛道或红旅赛道比赛(一个项目只能参加一个赛道)。

(三)赛道要求(详见附件赛道方案)

校赛不局限于有“互联网+”概念的项目参赛,校赛项目报名时,须根据参赛项目赛道选择、选手组成情况、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选择相应的赛道与组别。校赛比赛以主赛道和红旅赛道为主,不再往下分组评审。

1.主赛道主要面向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创业项目,分组要求如下:

本科生创意组,参赛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本科学生,其他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未注册公司。

研究生创意组,参赛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研究生,其他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未注册公司。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且项目负责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且项目负责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①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②参赛申报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③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我校在编教师(2021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2.红旅赛道主要面向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的创新创业项目,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具体分组要求如下:

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创意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创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参赛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身优势和侧重点等因素选择对应的赛道组别,详细参赛条件、评审要点见本通知附件。

(四)竞赛形式

校赛以赛道为单位分组评审,为初赛、复赛、决赛三级赛制。初赛为参赛项目资料评审,通过网评方式产生晋级复赛的项目;复赛主要采用现场路演答辩(或远程会议会评)的方式进行;决赛采用现场公开展示答辩的方式进行。

三、校赛赛程安排

(一)组织发动及参赛报名(4月-5月10日前)

1.线上宣讲(4月15-5月10日)。组委会将邀请大赛专家评委、优秀指导老师、获奖团队代表等开展宣讲和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大赛解读、项目选择、市场营销、商业模式、商业计划书、比赛技巧等。期间建立工作QQ群(964050542)线上解答,并可供参赛者寻找合作伙伴。

2.参赛报名(5月10日前)。按往届大赛要求,校赛均采用同一个网上报名系统。参赛团队须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进行注册并报名参赛,不同组别的参赛学生需根据报名系统的提示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

(二)项目评审(5月10-31日)

初赛。对报名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确保项目参赛资料完整、真实,对照评审要求对项目进行线上评分,按综合评分得出进入复赛项目。

复赛。复赛项目根据要求提交进一步参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计划书、PPT及展示讲解视频等),由专家评审组遴选出参加决赛的候选项目。

决赛。通过现场展示、答辩,决出校赛各级奖项。

四、校赛奖项设置、奖励与学时认定

本次大赛校赛奖项设置与学时认定如下:

(一)奖项设置

校赛主赛道与“红旅”赛道分别设金、银、铜及优胜奖若干(奖项数不少于报名参赛项目数量的10%);另设单位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老师奖若干。

(二)省赛、国赛追加奖励

参赛项目代表学校参加省赛、国赛获得优秀成绩的,除获得省赛、国赛组委会奖励外,学校将根据《华南师范大学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办法(试行)》(华师〔2020〕130 号)按照最高级别奖项进行追加奖励

(三)非正式课程学时认定

大赛为学校本科非正式课程支持项目之一。参赛负责人以及成员符合课程认定条件的,可认定为修读“互联网+”竞赛系列非正式课程,获得6-18个(分别对应校赛、省赛、国赛)学习小时数,具体认定条件以创业学院课程通知为准。

五、参赛资料要求与联系方式

(一)校赛参赛资料提交要求

1.商业计划书和网评版PPT。参赛项目必须提交完整商业计划书一份(竖版PDF形式,页面大小为A4)和项目介绍网评版PPT(PPT一般不超过40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等,作为附录材料置于计划书主体部分后,如附录页数过多须适当压缩或删减。

2.参赛作品申报表。按要求下载填写,在大赛系统报名时,将《申报表》放置在计划书的第一页,与计划书合并提交

(二)资料提交方式

1.大赛官方系统提交。参赛项目一律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进行注册并报名参赛并上传参赛资料。校赛报名截止时工作人员将统一在后台下载参赛项目的资料,在此之前,团队可修改重新上传参赛资料。

2.校赛参赛登记。为及时掌握参赛团队的信息,通知最新赛事动态,请参赛团队填妥《参赛作品申报表》后,以“第七届互联网+大赛参赛登记+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邮件主题,发送至组委会参赛报名邮箱3300850889@qq.com进行校赛参赛登记。。

3.其他项目佐证材料。如参赛项目所需支撑佐证材料无法上传到大赛系统,请参赛团队在《参赛作品申报表》中列出,并随表格一同发送到组委会邮箱。

(三)相关联系方式

1.参赛者组队和信息交流(含宣讲培训)QQ群:964050542,须实名加入

2.组委会执行办公室联系人

大学城:020-39310369  

石牌:020-85212265

创业学院微信公众号:hscyxy 

创院君微信号:esscnu

(四)注意事项

本通知为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国赛通知修改,因广东省分赛通知未下达,相关赛程安排仍可能根据省赛赛程安排稍作调整,但不会超出国赛通知规定的最后期限,届时学校组委会将另行通知。有关大赛组织部署方面的要求等事宜,请各学院负责老师详阅学校“综合服务平台--部处通知”中的大赛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2021年4月17日

参考资料1-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docx

参考资料2-第六届大赛常见问题.docx

附件1: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方案.docx

附件2: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赛道)方案.docx

附件3:参赛作品申报表.doc


文件下载:学生操作手册(第七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