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项目团队:
为给师生创新创业项目提供更优的孵化和实践平台,进一步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校大学城众创空间经升级改造后,建设成为了集创新创业教学、培训、孵化、实践等为一体的多元化平台。现大学城众创空间面向全校公开征集遴选创新创业项目入驻孵化,长期接受团队的入驻申请,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对象
1.团队负责人为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所创立的创新创业项目,原则上核心成员为华师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2.团队负责人为毕业生(五年以内)的创新创业项目,原则上需注册公司,以初创企业身份申报;
3.师生共创项目,由学生负责人进行申报,教师可作为指导教师或项目成员参与其中。
二、申报项目要求
1.申报项目应具有完整可行、逻辑明确的商业计划书,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项目研发的产品知识产权明确、项目技术来源清晰,无知识产权纠纷,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相关产业政策和符合环保规定;
2.申报项目的负责人/法人(或实际控制人)须为华南师范大学在校学生或毕业生(师生共创类项目法人或实际控制人应为本校教师),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3.鼓励与物理学等学校优势学科结合、与所学专业相结合、与教师科研成果转化结合的项目申报;鼓励IAB产业、文化创意、教育以及拥有专利或核心技术的项目申报;
4.在校生项目应有至少一名校内指导教师;毕业生项目应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和负责人的毕业证书复印件;
5.“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等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团队、学校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之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可优先考虑;
6.各学院第七届中国“互联网+”大赛校级重点培育项目可优先考虑。
三、申请入驻形式
1.项目团队入选众创空间创新创业项目库,不占用固定工位,可使用C区研讨室和小会议室;
2.项目团队入驻众创空间基地,申请使用固定工位,可申请使用各类场地。
四、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项目团队填写《华师众创空间项目团队入驻申请表》(附件1)和《华师众创空间入驻团队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2),并提供商业计划书(附件3,也可自定模板)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初创阶段企业和成长阶段企业需提供公司法人的身份证明及学历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新证)复印件以及企业各项资质证明材料。
请负责人将电子版资料以“项目入驻申请+项目团队名称+联系人+电话”的形式命名压缩包发送至创业学院项目部官方邮箱hscyxyxmb@163.com,纸质版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交至大学城众创空间管理办公室。
2.受理初审
众创空间工作人员负责对团队的入驻申请进行受理、初审,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并对其资质条件、项目运营情况和团队人员等进行审核。
3.项目评审
众创空间将组织入围项目通过路演答辩、面谈等形式进行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最终遴选出推荐入驻众创空间的项目并予以公示。
4.办理入驻
公示期后,创业学院将与项目团队签订入驻协议,办理入驻手续,并组织开展相应的入驻培训。
五、申请受理时间
众创空间长期接受项目团队的入驻申请,将于每月份(除寒暑假外)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17:30截止该月份的申请资料受理。
六、其他说明事项
1.入驻期间,项目团队须严格遵守《华南师范大学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如有违反,将按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2.因众创空间孵化面积有限,为保障资源得到公平、合理且有效的利用,孵化区域采取固定工位+共享工位的方式配备,对于长时间驻守众创空间办公的核心成员给予固定工位,其他成员配备共享工位,同一团队原则上安排邻近工位,工位的配备由创业学院统筹,工位的使用效率为项目阶段评估的重要参考指标;
3.入驻期间,项目可使用办公桌椅、空调、创客咖啡吧等设施,可预约借用会议室、研讨室等功能区间及附属设备开展内部研讨等活动,经审批可使用多功能培训室等设施;创业学院还将为入驻项目提供政策咨询服务、信息服务、培训辅导、人才交流等多元化服务;
4.本次参与项目征集活动的所有项目(及资料),创业学院均将备案至学校创新创业项目库中,定期跟踪项目发展情况,视团队需求帮助打磨项目,请保持联系,以备下次选拔;
5.众创空间退出机制:入驻期间,创业学院将适时对入驻项目开展阶段绩效评估,评估不及格的项目将退出众创空间;对于在入驻期间发展成熟的项目,将择期转介到社会专业孵化器进行孵化。申报时已较为成熟的项目,将视情况推荐到更高层次的孵化器;众创空间项目入驻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6.本次项目征集遴选全过程最终解释权归创业学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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