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拓宽研究生资助渠道,进一步提升研究生管理实践能力,结合创业学院工作需要,按照《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就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助管”岗位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自愿、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申请者须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型)。
三、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合格,无违法违纪行为;
2.品学兼优,勤奋踏实,责任心强,工作能力突出,并符合岗位的相关专业技能要求;
3.身心健康,学有余力,工作时间有保证;
4.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以及本科阶段有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
四、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6人,其中石牌校区3-4人,大学城校区2-3人。
五、工作内容
华南师范大学创业学院一直以来秉承“为学生植入创业基因”的理念以及“开放、实操、效果、可持续”的思路,结合学校特色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工作成果促使学校三度获国家教育部表彰,包括“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7年度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和第三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实现教育部创新创业教育领域三项“大满贯”,是全国师范大学中唯一获得三项殊荣的高校。
据此,根据学院每学期工作需要以及助管个人情况、特长,助管将承担如创新创业活动组织、创业基地管理、创新创业课程管理、行政管理、新媒体宣传、双创教育科研等相关工作。原则上,助管每周值班次数不少于3次,每次为一个半天(具体以学院安排为准)。
六、管理考核
在学校安排的岗前统一培训基础上,创业学院将根据助管培训计划对拟聘助管的业务知识和能力进行专项培训,加强管理。
每学期期末,助管须如实填写《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考核表》,由创业学院对助管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交研工部,由“三助”领导小组审核后对于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薪酬待遇
助管岗位津贴为800元/月,津贴经审核后发放至研究生银行账户。
八、招聘流程
报名者须经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录用等四个流程,由创业学院确定拟录用人选,报研究生院批准后正式聘任为创业学院助管。
1.报名。报名者须事先征得导师同意方可报名,下载填写本通知附件《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担任助管岗位聘任登记表》,附个人简历及本学期课程安排表,于9月10日(周一)下午17:00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429266723@qq.com,邮件主题为“创业学院助管应聘+学院+姓名”。如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可同时附上。
2.资格审查、面试。创业学院对报名者材料进行审核,并一一通知面试,面试当天须携带纸质版《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担任助管岗位聘任登记表》(需有导师和所在学院填写意见并签字,暂无导师者由该学院研究生辅导员签字)、个人简历及本学期课程安排表。
3.面试地点。石牌校区:旧行政学院饭堂二楼(现社会服务处楼二楼,华师学报编辑部对面);大学城校区:学北生活区后勤综合楼四楼众创空间。
4.录用及培训。录用者先由学校安排统一培训,然后学院组织业务培训,培训结业即正式聘用,聘期为一学期,期末通过考核者由创业学院颁发聘书。
注意:助管任期内不得同时担任兼职辅导员或助教。
如有疑问,可联系创业学院020-39310369。
华南师范大学创业学院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