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拓宽研究生资助渠道,进一步提升研究生管理实践能力,结合创业学院工作需要,按照《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就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管”岗位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自愿、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申请者须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型)。
三、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合格,无违法违纪行为;
2.品学兼优,勤奋踏实,责任心强,工作能力较强,并符合岗位的相关专业技能要求;
3.身心健康,学有余力,工作时间有保证,每周值班时间不少于三个半天(工作日时间,不含周末和晚上);
4.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和学生干部优先。
四、岗位数量
计划招聘名额为2人
五、岗位职责
研究生助管主要协助处理创业学院办公室行政事务,协助课程管理和参与有关科研项目,以及完成学院老师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管理考核
学校“三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助教、助管岗位拟聘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能力培训。
学期末,创业学院将对助管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填写《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考核表》,考核内容将包括完成工作情况、服务学生的满意度测评和自评。创业学院将审核并汇总考核结果交研工部,由“三助”领导小组审核后对于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薪酬待遇
助管岗位津贴为800元/月,津贴经审核后发放至研究生银行账户。
八、招聘须知
报名者经过报名、面试、资格审查、试用期考察等程序,由创业学院办公室确定录用人选,报研究生处批准后聘任为创业工作助理。
1.报名方法:请登录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或创业学院网站下载填写《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担任助管岗位聘任登记表》,附上个人简历及本学期课程安排表,于3月11日(周日)中午12:00前发送电子版至429266723@qq.com黄老师处,邮件主题为“创业工作助理(研究生助管)应聘+学院+姓名”。如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可同时附上。
2.面试当天请携带纸质版《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担任助管岗位聘任登记表》(需有导师填写意见并签字),并附上个人简历及本学期课程安排表。拟面试时间:3月12日。
3.面试地点:创业学院(石牌校区)办公室,位于石牌校区旧行政学院饭堂二楼(现社会服务处楼二楼,华师学报编辑部对面)。
4.录用者将有一个月试用期,通过试用期则正式聘用,聘期为一学期,担任助管者不得同时担任兼职辅导员和助教。
咨询电话:020-39310853
华南师范大学创业学院
2018年3月6日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担任助管岗位聘任登记表》.doc.doc